水滴把光往各個方向散開,於是燈不再是一個光源,而成了一團被點亮的體積——上面有燈罩就大致是個錐,沒有就更接近球。霧還縮短了眼睛能撐住的距離,把一條街切成三四個彼此獨立的房間,每間自帶一盞燈。原本的走廊,變成了一段一段的序列。
拍它意味著要早點放棄細節。主體是光柱而不是燈具,畫面裡任何銳利的東西,都只會和那份讓這張照片值得拍的柔軟唱反調。站在光的側面而不是正下方,錐體才有可見的邊;長曝光會安靜地把短曝光只留下一團糊的東西攢起來。
這樣的結果很適合放到螢幕上:畫面大半是暗的,光被收攏成幾團柔和的塊,而不是散落的點。縮小時沒有精細紋理可丟,也沒有什麼會跟壓在上面的東西爭。它是少見的、在人們真正使用的亮度下仍然讀得清的夜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