鏽跡、上過油的木頭、被雨打濕的石頭,湊近拍下來,先抵達的不是腦子,是手。你只是在看,可看的背後,指尖已經替你判斷了這塊石頭有多涼。拍表面的人多半時間在等一種擦著過去的光——不是把東西照滿的光,而是清晨的低斜陽,或者一扇側面的窗;只有這種角度,粗糙才第一次變成看得見的東西。
這些性格幾乎沒有一樣是設計出來的。是用出來,也是天氣磨出來的:一扇刷過四遍漆的門,如今正一層層剝回它當過的所有顏色;一張桌子被小臂蹭得發白;一面牆,海風花了十年慢慢啃它的灰泥,一點也不著急。相機永遠來得比有意思的那部分晚,它只負責把時間做過的事如實記下。
當質感成為桌布,它的脾氣和風景完全不同。沒有地平線在螢幕頂端彆扭地橫著,沒有主體讓圖示去踩,也沒有什麼天氣值得你配合心情。它就像桌面本身那樣鋪開:完整地在那兒,不要求什麼,而且比一片空灰好上不少。